嚴禁佔用學校資源開展無關活動。未經同級黨委或政府批准,不得佔用學校操場、教室、禮堂等場地設施舉辦各類捐款、頒獎、文藝演出、慶典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方案》要求,未經同級教育部門同意,不得組織開展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入校考察、觀摩、檢查等活動。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走村入戶幫扶、上街巡邏巡查執勤、慶典招商、拆遷、接待、安保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不得強令中小學教師參与。,  教師考核應體現差別化原則,注重工作實績,不得簡單以留痕作為評價工作成效的標準,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拍照、錄像等方式替代實際工作評價,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避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不得強令中小學教師參与,  涉及中小學校的創優工作,須由同級教育部門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不得變相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示範、先進、基地、明星學校等評比創建活動。,  教師考核應體現差別化原則,注重工作實績,不得簡單以留痕作為評價工作成效的標準,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拍照、錄像等方式替代實際工作評價,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避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方案》要求,各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未列入年度計劃、未經審批報備的原則上不得開展。面向中小學校的常規性評比考核項目每年一般不得超過3個,督查檢查不超過5次。,  面向中小學校的常規性評比考核項目每年不超過3個,  近日,西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公布了15條“減負”清單,旨在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工作不必要的干擾,營造寬鬆、寧靜的教育教學環境和校園氛圍,確保中小學教師潛心教書、靜心育人。,  面向中小學校的常規性評比考核項目每年不超過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