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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  專項補助資金用途:農田基礎設施後期管護與修繕,耕地開發和耕地質量提升,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包括農田範圍內的溝、渠、路、井、橋、涵、閘、電等基礎設施的管護與修繕,耕地佔補平衡項目建設,培肥地力,保護標誌標識的更新更換以及耕地保護“田長制”等相關工作。受省、市級激勵的鎮(街道)應將不低於激勵資金的50%,用於獎勵本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嚴禁將補助資金用於單位和個人發放工資、津補貼或獎金等支出。補助資金使用方案應列入鎮(街道)、村政務信息重大公開事項,主動接受監督。(記者文晨),  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分級負責,突出重點”的原則,5000萬元耕地保護專項補助資金中,耕地保護獎補資金3000萬元,每年根據各區縣耕地面積佔比直接下達區縣;另有耕地保護激勵資金2000萬元,依據區縣、鎮(街道)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結果,每年對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區縣進行通報表揚,鎮(街道)給予資金獎勵。未完成耕地保護考核任務的區縣,將核減補助資金,取消獎補、激勵資格。,  近日,《西安市耕地保護激勵獎補暫行辦法》印發實施,市級設立5000萬元耕地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用於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行為,保障糧食安全。,  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分級負責,突出重點”的原則,5000萬元耕地保護專項補助資金中,耕地保護獎補資金3000萬元,每年根據各區縣耕地面積佔比直接下達區縣;另有耕地保護激勵資金2000萬元,依據區縣、鎮(街道)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結果,每年對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區縣進行通報表揚,鎮(街道)給予資金獎勵。未完成耕地保護考核任務的區縣,將核減補助資金,取消獎補、激勵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