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兩部分構成,月繳存額等於職工月繳存基數分別與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分別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數。, 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於2021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2777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以上限金額作為繳存基數;未超過上限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最低工資195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1850元/月;西咸新區、西安鐵路局最低工資參照1950元/月執行。, 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繳存基數的工資總額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於2021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2777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以上限金額作為繳存基數;未超過上限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繳存基數:202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個人2021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6月30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西安地區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7月1日起調整。, 6月30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西安地區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7月1日起調整。